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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挟非上市门店逼宫 施压股东大会
浏览1551次    发布时间:2010-08-3     打印本页

    黄光裕方面已经向国美董事会发出了最后通牒,底牌就是国美未上市的300多家门店。

昨日 (8月30日),国美电器[2.25 4.17%](00493,HK)发布公告称,8月27日,收到一封黄光裕拥有并控制的北京国美发来的《关于附条件终止“非上市托管协议”的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称,如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在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签署的采购和管理协议;如果提案部分通过但部分未获通过,北京国美将于股东特别大会后7日内将其有关各集团间协议的意向通知上市公司。

国美电器认为,此举显然是出于黄光裕欲迫使股东支持ShinningCrown在即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审议的要求决议(撤销陈晓和孙一丁职务及撤销一般授权),旨在巩固黄光裕的单一股东的权益。但黄光裕方面表示,上述“通知”并非最后通牒,而是大股东根据目前情况和双方协议的相关规定采取的不得已的预防措施,是大股东的一项正当的合同权利。

黄光裕发出最后通牒?

国美电器新闻发言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黄光裕方面向公司发出了最后通牒,但对国美而言,这并不存在实际的威胁。董事会认为,股东无须顾虑终止函中提出的最后通牒,反而应该按照通函中载列的董事会建议,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支持目前的管理团队,并且就要求决议投反对票。

针对国美董事会上述说法,ShinningCrown发言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上述“书面通知”并非最后通牒,而是大股东根据目前情况和双方协议的相关规定采取的不得已的预防措施,是大股东的一项正当的合同权利。

“大股东不认可国美电器目前的战略发展方向,并对个别董事的职业道德和经营管理水平不再信任。”该人士表示,非上市门店关系到国美电器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事项,广大股东及投资者对此都非常关心,大股东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表明自己的态度。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截至2009年底,国美非上市的门店已经涉及131个大中城市,合计381家。

然而,国美电器否认剥离这300多家门店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实际威胁。一位接近国美的人士表示,如果大股东把两部分资产分开,对国美电器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是损失每年2亿多元左右的管理费用,“这对国美不会造成真正的影响,实际上,对国美来说,带来的利好会更多”。

该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非上市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都是由上市公司代为管理,“如果分开,就可以让各个地区负责人专注地把国美电器的经营做好。而大股东现在并没有精力来建立采购和专业经营团队。”

分析人士指出,一旦上述国美门店撤出上市公司,会使国美失去一些地区的区域优势,给竞争对手可乘之机;此外,对国美的整体性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供应商和员工也会产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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